電影:《刺客聶隱娘》2015,臺灣 |
侯孝賢電影向來難為我的珍寵,這次的《聶隱娘》也一樣。雍容佈景與大氣攝影將每顆畫面拉至絕美,主體卻沒有給我一樣的驚奇,侯導試圖捕捉的那一長串生活(命)細膩打不動我,理智上理解這些拍得厲害,感受上卻只覺又瑣又冗。
不過還是有兩幕讓我滿有感覺。其一是精精兒敗陣聶隱娘,其二是道姑尾隨聶隱娘--兩幕打動我的理由齊平,都是「走路」。
先看面具人精精兒與聶隱娘的樹林較量。精精兒是全劇中唯一身手能與聶隱娘較量的高手(怪哉,一個宮女怎麼練出這等武功?),兩人在樹林短兵交接後察覺彼此殺不了彼此,就此收手......直到這邊,都是典型的英雄對峙之套路。但是,鏡頭接下來花了同等於兩人戰鬥的時間,拍著兩人一前一後走離樹林的畫面。沒有反殺,沒有互望,沒有伏筆,純粹就是兩個人打完回家的返途。
再看道姑與聶隱娘片尾前的山嶺對話。道姑是全劇中聶隱娘最敬重的高手與師傅,當她峙立山頭聽著徒兒窕七放棄殺生的說辭,身前白雲蒼蒼,身後煙波隆隆.....這一身坐落地平線的側影真成了道仙般的飄逸存在。但是,鏡頭接下來花了同等於兩人對話的時間,拍著兩人一前一後走下山頭的畫面。沒有反殺,沒有互望,沒有伏筆,純粹就是兩個人聊完下山的返途。
如果這是傳統點的武俠電影或英雄片,這兩段勢必會被剪掉。為什麼要拍人走路?帥氣的高潮接上走路一點也不搭調,何況還拍得這麼長,走得這麼久呢?
然而,這兩處在我看來,卻正是《聶隱娘》之所以是侯孝賢電影的那個「之所以」。
侯孝賢好奇的是:他(與三位編劇)所知的武俠與英雄電影裏,都不去試圖描寫一件理所當然卻不該填補的事實:「兩個人在外面約好打架,不管結果如何,去了打了,也要回家吃飯的,即使是高手也一樣」。試著想想吧:樹林間沒有座駕,精精兒打完架還是得用兩腿走出去;山嶺間沒有捷徑,道姑聽完話還是得用兩腿走下山。不是嗎?
對導演而言,讓畫面剪到樹林打完山頭說完就停止一點也不難,更能將這些高手的高明形象留在當地也留在觀眾心頭。把畫面拍下去才是難的,難在難堪,因為徒步回家這種瑣事,觀眾也會;讓高手與觀眾做一樣的瑣事,那一瞬間,英雄就重回了凡人,舉動猶如你我上班上學都得經歷的一往一返。
但侯孝賢電影多年來要的就是這個。
侯孝賢相信任何人都有生活。每個人的生活都有目的:目的可以是工作賺錢,可以是長大成人,可以是闖蕩藝界,可以是去日本找尋樂譜,也可以是在唐朝刺殺表兄。太多電影想捕捉生命在追尋目標上的路途,侯孝賢卻在意路途之中的露宿與所聞,在意那些避不開的柴米油鹽與例行公事。侯孝賢電影要看到的,是人往往會在不經意的小動作上暴露自己的性格;人用甚麼方式活過每一個瞬間,有時比他自己以為的更能透露自我生命在他人眼中的感覺。
這就是人類真正的模樣。精精兒心中有千般算計,道姑身上有多少武功,都還是人,不是鬼神。當鏡頭去捕捉角色為了工作或打架而一往一返,鮮明的生活感就出現了。「走路回家」正是他們是人的證明。
其實《聶隱娘》這樣戲劇情節相對強的電影,並不需要用《小畢的故事》或《最好的時光》這樣散文式的去捕捉大量的細節,侯孝賢也沒有如此,《聶隱娘》還是有一個盡可能在說滿故事的敘事主線。但是到了最後,侯孝賢還是有意拍了也留了這兩段走路戲,因為他在乎,而且認為證明精精兒跟道姑是活生生的人是件非常重要的事。
人往往會在不經意的小動作上暴露自己的性格,導演亦是,電影亦是。如果這是侯孝賢奉為圭臬的信條,《聶隱娘》在樹林與山嶺的兩段徒步戲碼,又何嘗不是我們觀眾反過來察覺到侯孝賢「不經意的小動作」,進而更為了解侯氏美學的全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