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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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法蘭克》(Frank)
2014
美國 



這部令人心碎的因樂電影想讓我們看到很多東西。我們看得到音樂人對聽眾數量的愛與恨,看得到大眾與小眾的壁壘,看得到純真如何被現實碰碎,也看到了音樂與音樂人之間的彼此依附....

至於我,我看到的,是臉孔。


亞里斯多德曾謂:「即使把世界上最美麗的顏色擺在面前,人類還是對最平凡的臉孔更感興趣」。在擁抱藝術模仿論的亞氏看來,人對人的好奇遠勝其他的一切,觀看他人臉孔的表情這件行為本身就足以成立遺憾與滿足;遺憾與滿足是藝術的基礎,因此,最美好的藝術就是最多臉孔表情的藝術--悲劇。從亞氏以至西方古典文明中,悲劇被視為最高級的藝術,與人的臉孔表情密不可分。

然而,音樂呢?音樂最不包含的就是臉孔。

電影裏,麥克法斯賓達(Michael Fassbender )飾演的主人翁法蘭克戴著一顆大頭套,十幾年來不管搞樂團還是過生活都沒拿掉,沒人知道他臉孔長怎樣,當然也就沒人能看著他的表情。他與他的樂團都對這頭套不以為意,這支樂團搞得是實驗音樂,是小眾的聲音,是自我滿足便矣的迴響。他們錄音卻不想發行,自然沒有客群,他們的藝術只需彼此能聽,不需在意他人的眼睛。

因緣際會下,不世出的法蘭克登上美國音樂祭典,登上Youtube影片排行榜,法蘭克怪異的模樣成了樂迷茶餘飯後的話題之際,他的頭套被擅自解讀成法蘭克這個人的另一種表情,永遠只會傻楞與怪晃,人類也逐漸對法蘭克這個人如斯看待:一個傻子與怪人。頭套開始髒了,法蘭克的音樂也變了質,靈魂吶喊的搖擺被剁碎,只餘下艷塗與滾邊的殘片。觀眾走了,樂團散了,大家最後只留給這支樂團兩個字:怪胎(Freak)!



是哪一步走錯了?從悠遊在鄉村錄音的Frank變成了過街被網民嘲弄的Freak,都在於我們對表情的在意與否。

在鄉村,樂團只在意法蘭克的樂色;到了社會,人們更在意法蘭克的臉色。當法蘭克的一舉一動都像無法變化的頭套表情一樣,做甚麼都被當在搞笑時,有誰會真正在意他的音樂有搞笑以外的任何價值?法蘭克也被千夫所指迷失了自己,歷經了有生以來最大的折磨。直到他終於找回作曲的能力,真誠得唱歌給樂團舊員們,才能重新表達自己對同好的愛。

諷刺的是,電影在這一刻讓法蘭克脫下了頭套。於是乎,螢幕外的觀眾再也搞不清楚,自己被最後一幕感動得不能自己的原因,究竟是被音樂的真誠打動,還是因著演員麥克法斯賓達臉孔的秀氣與淚眼?樂色與臉色的分野,再一次的齊現而未解。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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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2發表於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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