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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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到一段談到了影評措辭的文字,有些體會。

「我的影評可能被認為比較溫和。我相信,措辭強烈的力捧或謾罵,都可以激起注意,但是我相信持平的評論更具有意義。......我的電影批評標準,包括了:編導是否具有創作誠意,作品是否表現出永恆的人性與真情,是否反映出時代的精神,以及適切運用技巧,嶄露神采等等。其中,誠意是我十分重視的條件;同樣的,我也希望誠意是這本書的特點之一。」(蔡國榮,1985,《中國近代文藝電影研究》)

影評百百種,大體而言,不是在「重現印象」-重現自己的電影印象,就是「解構印象」-解釋自己的這份印象從何而來,或兩者兼之。影評寫作的措辭亦有百百種,但大體追究起來,不會超出替「重現印象」「解構印象」兩旨服務的目的。

影評人的個人風格,也能從這種兩相組合的排列下觀察出來。善於從剪接景框等技術層面分析出意義的學術刊物式冷筆有之、善於把劇情吐嘈到靈動活現令人捧腹的嬉鬧吐文有之、善於在自己總是與他者合而不同的好惡品味裏解釋出獨家方案的奇人奇文有之.....等等,電影史又是另一回事了。讀影評的人,也其實就是在讀印象,從語文或影音的形式裏,接收到影評人本應極為私密的個人觀感。

影評的措辭也從此能見。讀影評自然不像重看電影(儘管有人會用這種心態去讀),既然我們讀者重現的是某人眼中的電影,是從自己的眼看向他人之眼,那麼,不管有沒有收穫,我們都可以理解,影評人使用的措辭有時候那麼強烈,是出於必要。正因影評人眼中的印象是強烈的,是該被捧該被罵的,他才以措辭重現了那份屬於他自己的強烈。在「解構印象」上,力捧與謾罵容易讓解構本身被文字約束,就如蔡國榮老師所害怕的,失去綜觀的力量;但在「重現印象」上,我倒覺得,措辭強烈無關緊要,適度使用,反而能增添可讀性。



只有某些時候,影評沒有措辭強烈的資格,便是當寫手只想寫自己這個人的時候。

我會稱呼出產這類影評的傢伙叫自戀寫手,因為他們自戀,也因為他們寫影坪,為的不是替讀者解釋或分享甚麼,不過是單純想把自己寫進文章罷了。自戀寫手寫影評,寫的不是「我看到電影」而是「我在看電影」。自戀寫手不在乎重現與解構印象的目的是在傳遞電影,他們只傳遞自己這個人的一切;也因而,每當自戀寫手偶然在觀影途中爽到高潮或陽痿了,就不得不拼命用超重量級措辭去形容自己超重量級的存在感,越強越重;措辭多強烈,全賴他們自己存在感的份量多沉重而定。

自戀寫手同時對自己的文字能力深感自信。他們文字的鋪陳措辭是為了彰顯自己技巧的管道,除了編構出一套劇碼,讓自己合情合理的在字裡行間出沒,或是藉此炫耀自己的文字能力華麗出眾外,沒有別的用途。

這些自戀狂的強烈措辭,可就一點值得讀的價值都沒有了。我真不明白阿,怎麼寫都是個人的自由,但看你文章的人可不這麼想。如果你的文章無法提供我一個觀點,一種解釋,或是一種我無從看到的電影面貌,我為什麼要浪費時間看呢?如果你的文章是為了彰顯自我而非彰顯電影,你為什麼不冠名叫私小說或確幸文,專門放在喜歡你這個人的地方就好,非要冠名影評或影談發表,浪費不是你粉絲的我們的時間呢?

何況,這些想以文筆重現一回紙上電影炫才的自戀寫手,難道不知道我們已經有誠實預告與囧星人的存在了嗎?在這個大影音時代,有興趣看你找出文字編碼重現電影的讀者,到底能有多少啊?就算有,這些讀者不從印刷品而是從點個右鍵便能打開youtube的網頁空間上費心把你的文字讀完的機率,我想都不敢想。

看到自戀寫手的任何東西,各方面都是糟糕透頂,措辭強烈是其中最猥褻的一環。如果對電影本身沒有那麼大的熱衷,就不要刻意來寫了吧,世界上還有很多地方可以投稿私小說,君不見臺灣文壇對私經驗書寫的重視已經到了空前的地步了嗎?何必來浪費我或某些人這種沒有對此藝文之需求,僅僅是想知道他人觀影經驗的戰五渣的時間呢?

就像蔡國榮老師所說:最該被重視的是誠意,尤其是對電影的。



(完)
2015,02,27  發表於噗浪
2015,02,28  發表於彌勒熊電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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