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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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翡翠之城》2016,臺灣



想必有不少人已經知道,《翡翠之城》最後一段也是唯一一次的吸毒鏡頭不是真拍,而是請礦工們照著劇本「演出」這件事。我對此頗有微詞,也引來一些影迷的不滿,認為我對此片的責語──「2016年最令人反感的臺灣紀錄片」、「惡意偽造鏡頭的紀錄片有甚麼狗屁資格對我們觀眾說教?零分」說得太過,有了幾次的文字交鋒,下文便是這些交鋒的一些記錄與總結。我的想法仍沒有變,同不同意,就請各位自行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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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聞為本片護航曰:「一堆生態紀錄片都充滿偽造鏡頭啊...這種抱持紀錄片必然100%真實或沒有人工介入的假設有點太天真,印象中導演在訪談中很早就揭露此事。」

又或曰:「紀錄片不可能百分百為「真」,事實上也沒有絕對的真實。能夠討論的,或許是這樣的設計意義在哪?又或是,整部片如果執意強調寫實,最後面卻刻意設計,這樣是否打破的片子的統一性和核心價值?我認為這樣的提問比較能觸碰到點。」

這些恐怕都是搞錯重點了,因為《翡翠之城》的問題不在「偽造」,而是「惡意偽造」。

重演(Re-Enactment)在紀實電影中是無可避免的,然而為什麼要重演卻可以檢討。不會有人指責《橫濱瑪莉》全片用演員演出瑪莉這個真人真事,也不會有人指責《人間蒸發》安排受訪者與被訪者談起戀愛的戲碼,因為他們的重演本身有其意義,前者是瑪莉當事人早已消失於人世,後者是刻意插入觀眾肉眼可覺的偽造片段叫觀眾反思紀錄片與劇情片界線,這些重演不僅在形式上成立,動機也極其合理,與電影的主旨無縫而合。

但《翡翠之城》不是。至少有兩種以上的理由,可以駁回趙導演的重演不僅沒有意義,甚至有譁眾的嫌疑:

其一,形式無用的嫌疑。拍不到的東西當然可以演,但又要演又要講那些當事人根本不存在的意識對白(關於冰毒這片,關於當地),出發點除了取悅觀眾外,有真實性可言嗎?打從這點上,他的說法就站不住腳了。儘管這套劇本中的對白是對被介入的高度自覺(「冰毒演得太假了,我們這才叫真正的吸毒」),我也同意,但問題是怎麼不把這段「話」放進劇情片《再見瓦城》,偏要放進紀錄片《翡翠之城》呢?讓真實存在的礦工念出台詞本身就是介入的極致;想想如果讓一個死刑犯在死前在午門讀宣言「死刑不人道」,那是多荒腔的光景吧。

其二.動機不純的嫌疑。趙導非常乾脆的在場外說過,最後一段的重演除了不能拍出吸毒,更重要的是覺得那些台詞有趣,所以這樣玩。這就不對了。假使有趣指的是畫面(吸毒)與玩笑,為什麼一部原先企圖瞰看挖礦業的產業現況與黑暗的影像,有甚麼必要性得有趣?顯然這樣一群礦工就算不講這些有趣台詞,也又會怎麼樣,觀眾也不可能因此不清楚些甚麼,最後一顆長鏡頭整組刪去都不礙劇情。但問題來了,一個導演竟然能僅僅只為了取悅礦外,國外與幕外的觀眾,就強行讓紀錄片的主角──真人真事真相「偽造」一段劇情片,而且完全沒有任何提醒,換言之,他竟然認為「有趣」可以凌駕在礦工的苦難與真相之上,作為一部影像的收尾;換言之,玩笑話竟然遠比真話更值得收錄。這是甚麼道理?所以前面的真相都不值得一句玩笑?影像的主從在這一刻就徹底宣告無用。

其三,欺騙觀眾的嫌疑。相信幾乎沒有多少人在觀影當下判斷的出最後這顆鏡頭是演的,因為裡頭的人通通是真實存在,更不可能有人想到他們有甚麼理由突然得自己演自己,這就令電影本身有了企圖欺瞞觀眾的嫌疑。這種嫌疑不可能用《人間蒸發》這類後設電影也過用這理由去站得住腳,因為在《人間蒸發》《殺人一瞬》這些主旨本身就以探討理解性為主旨的前例在先,就能清楚知道,單是趙導「沒有讓人在觀影當下知道哪一段是偽造的」,就已經是對紀錄片倫理的猥褻,他連當個紀錄片業者的真誠都沒有,哪有資格跟人說甚麼紀錄片的教?

這三者疊構下來的結果是相當驚人的,因為這一切的一切都指向了:趙德胤作為一個紀錄片導演,完完全全沒有職業道德可言。


說紀錄片沒有百分之百的真,這是滑稽之談。紀錄片當然有真,那就是紀錄片創作者的品格──盡言當事人所不能言為真,不盡言當事人所不言為誠,真誠即創作,觀眾先願意相信紀錄片創作者的真誠,其次才相信攝影術的真實,這才是真正也真實的紀錄片。

與真誠相對的,就叫虛偽。2016310日,趙德胤接受BIOS 編輯部的專談文章玉石場裡冷靜與激情中提及了他對自己拍片的想法:

紀錄片則是除了其中百分之一二是演戲重現,其餘都是真實的。我重視的不是真不真實,而是電影中創作者的誠意對我們拍電影的人來,分辨真實不是靠表面的美學形式,美學形式背後有兩個東西:「設計」跟「策略」,這部片適合怎麼樣的美學。不是說長鏡頭比短鏡頭真實、沒有旁白比有旁白來得真實。所以《挖玉石的人》與《翡翠之城》很適合那出來做比較,看是不是大家覺得《挖玉石的人》比較真實,《翡翠之城》比較假?對我來說,《翡翠之城》可能比《挖玉石的人》還要更真實,因為裡面的旁白都是真的…..

這大概是我聽過最可笑的自我辯白,儘管許多臺灣觀眾想都不想就買單。紀錄片是拍給觀眾看的,紀錄片業者首先要對觀眾負責,其次才是自己與當事人,趙導的這團辯白完全需要用一句話就足以質疑──一個連對著觀眾都想說謊的人,觀眾有何理由相信你能得把問題更大也更磐然的礦業血汗與國族議題誠實地拍下來?一個建立在「我覺得這樣比較有趣」就去偽造影像的人,你相信他的真誠與鏡頭嗎?

建立在真誠之上的影像即便偽造,也必然有目的可循,但建立在虛偽之上的則無。蔡瀾當年帶著日本編劇熊井啟在南洋逛日本墓園,啟發了他把一本相關小說與所見所聞合揉出電影《望鄉》,即使是這部可能是日本影史上最叫人動容的女妓故事,觀眾都未必能區分出這些妓女的悲憤究竟有幾分是史實幾分是熊井的同情了,何況是擺明造假呢?說直接點,如果一個人只為玩笑就能要自己哥哥演一段假吸毒,你還敢相信前面一百分鐘的影像沒有任何一幕是出於跟玩笑同等級的低俗理由而偽造的?不用說甚麼導演保證,基本上所有人都是在訪談或QA才知道結尾是偽造的,技術做到這地步,與哄騙觀眾沒有差別,一個連形式都不誠實的人,又有何理由相信他會對被拍攝物誠實?

必然有人會護航道:「我們還是知道最後這顆是假的阿,沒有被騙阿,因為趙導事後在各種場外的QA、訪談、專論與公開聲明都有說…..」這又蠢上加蠢了,紀錄片就是旨在讓無法在場的觀眾在一兩個小時內得到在場的眼光,一個紀錄片拍到竟然要觀眾看完片還不懂甚至被騙,得用銀幕之外的手段去補充,那怎麼不乾脆每個觀眾發張機票直接去緬甸礦坑一年遊算了?肯定比看你這片有用多了。這是對記錄片使命的可恥捨棄。

這就是我非常厭惡這片與無謂擁戴這片的觀眾的原因:若這麼本質性的誠信問題,觀眾還能一笑置之,我還真不知道電影看到哪去了?偽造鏡頭於理於情都說不通,有甚麼好體諒的?想想如果《鐵西區》出現偽造的工人工作,那會是甚麼光景吧。金聖嘆評點水滸時曾延續沈德潛的五才說,認為小說有實計有虛計,以虛計實甚佳,以實計虛則忌諱,想想其中緣由,不難理解紀錄片的法則不只是一種習慣,也是自古以來創作者的矜持轉型。直接電影(Direct Cinema)以降建立的悠久紀實傳統,甚麼時候墮落至此了?

說到底,還是臺灣某些觀眾的老毛病:濫情。這些護航觀眾「感覺」趙德胤作為近年常常在各大媒體講話很風光、「感覺」趙德胤一張老臉看似性格誠懇、「感覺」片中緬甸的第三世界風光好奇觀好奇特、「感覺」導演哥哥的身世曲折而值得同情、於是就連帶「感覺」導演不會用影片對觀眾說謊,甚至「感覺」說謊的人也可能有真誠的動機──我自己寫著寫著都不大信了,但顯然有非常多人吃這一套。影像從來就沒有真實可靠的創作者,如果有,那也僅能透過作品本身說話。如果用作品外的導演訪問、印象、花邊與猜測,就「感覺」電影本身很真誠該可以信,那大家也不必拍紀錄片,紀錄片一百年也毫無意義啦,都跟豬哥亮記者會的三分鐘新聞稿無疑,哭兩下就有人信了,反正「感覺」至上,真誠與否,虛偽與否,甚至倫理有無,根本都無所謂吧。

還是,正是這些觀眾人覺得紀錄片本來就低等於劇情片,所以發生甚麼都能一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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