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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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搞家族 》(Family Guy )中繪製的美國文豪納撒尼爾·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
他一生都在兼職與全職作家的選擇中打轉。


「靠寫作吃飯」這回事,其實多數人的想像,皆非常模糊曖昧。
我雖不靠寫作吃飯,但念了個研究文人這檔事的科系。作為一個中文人,作為一個社會人,作為一個喜愛看文字作品的人,長年累積下來,對於「靠寫作吃飯」,我還是有那麼一瞇瞇的想法,可以稍稍聊聊。


在漫長的歷史中,寫作這件事作為發洩自我的管道前,先是娛樂精英的工具。
「俳優文人」的佳事醜談,亦是屢見不鮮。


你為了甚麼而寫作?

很多興趣是寫寫東西的網友,心中應都抱過或小或大的夢,希望靠自己的這份興趣維生。
同時,也很多人會聊到作家生不逢時,生活困難,或達不成夢想而陰鬱.....諸多論調。
沒錯,在台灣,靠寫作吃飯是不容易的。大環境不友善,純文學幾枝獨秀,類型文學市場線縮,通通都令筆耕者卻步。
不過,我們不如反過來想個問題:作家為什麼寫得不愉快?甚麼樣的事情才算是一個作家的成功?
顯而意見,職業作家就是靠寫作吃飯的人。
有多少人欣賞你的作品,就有多少報酬進你口袋。如此而已。
但,如果寫作就是這麼簡單,為什麼還是有這麼多作家在市場以外掙扎,也不願意改變呢?除了文風的定型外,還有一個關鍵的問題是:作者是為了甚麼而寫作?
我們把「寫作者」範圍拉大些,舉凡寫小說寫劇本寫詩,寫原創寫同人寫同人的同人,寫散文寫時事寫評論寫專欄,姑且再加上寫(畫)漫畫吧....通通都視為作家。

請問,如果你是作家,你是為了甚麼而寫?

第一類人:
為了
「成為人氣網客會飄飄然」
「喜歡跟網友互動自己喜歡的情節」
「看一堆粉絲被自己迷個要死很爽」
.....而寫的人

第二類人:
為了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
「作家是社會使命感的化身」
「靠文藝的力量揭曉一些理念與現況」
而寫的人。
(雖然我覺得,通常會這樣想的才子通常根本不會去想吃飯這種煩惱,看到我這文章的前半段就會嫌俗按跳出了,但我相信網友們對我這個小丑的發文會同情又禮貌的看完,所以就當還有這一類吧!)

第三類人:
為了
「寫自己喜歡的cp就是爽」
「寫東西可以發洩平日的壓力」
「因為不會畫畫所以用寫的寫出來」
.....而寫的人。

第一類,簡單來說就是:「想讓自己很紅」
第二類,簡單來說就是:「冀望傳達一些想法」
第三類,簡單來說就是:「會讓自己很愉快」

簡單的歸納出為什麼開始寫作的動機後,我們接下去談。


台灣現存少數能大富大貴的作家,當屬九把刀(柯景騰)。


寫作之後能得到甚麼?

寫到這裡,我們不妨配上一些「靠寫作吃飯」的三種常識來看。
這常識也就是:寫給人看,換取飯碗,找大飯碗。
從此來想想,事情就變得很簡單清晰了。
如果你是個有志於寫作的人,試想幾種狀況:

1
你「想讓自己很紅」。
趨時,你當然是會寫給人看。而且你會挑中最多人讀,或最讓你想打進那圈子的領域。

你的成功便是:
專攻其文,以此大紅。你不會在意作品的類型,也不會在意閱讀的客群,你只在意他們能填滿你多大的慾望。

你的失敗便是:
自己沒有能力寫出能紅的東西。

2
你「冀望傳達一些想法」。
趨時,你一定是會發表作品的,因為你想說話。

你的成功便是:
有越多人聽到你的想法而行動或思考,便是你的收穫。為了達成這一步,你不一定要有廣大的讀者,你耕耘的是文章的質量。即使你像今日的劉克襄一樣,文章已不算大眾市場,只要你寫了就有人響應,你就滿足了。

你的失敗便是:
你寫出來的東西沒有人迴響,感到你的想法,甚至你認為多數人都誤讀了你的想法,變成另一樁《麥田捕手》慘劇。


3
你「想讓自己很紅」,又希望「冀望傳達一些想法」。
趨時,你當然都還是會把東西拿出去給人看,但你勢必遇到問題,那就是你想傳達的東西會讓你失去一些對這些想法沒有興趣的讀者來買帳。

你的成功便是:
要嘛你專挑跟你有共鳴的那個領域去寫(例如你擅長針砭政治,就狂投稿政治論壇),慢慢累積出名氣,進而讓你在那個領域很紅;要嘛就是你一開始放棄寫你的想法,先讓自己大紅。等你紅了以後,在開始寫你想寫的,到時候會想跑得讀者還是會跑,但留下來的基數可能也夠讓你覺得你還是很紅而且也達到你要傳達想法的目的了。

你的失敗便是:
你寫想寫的東西卻不能紅,又或著你在想讓自己紅的過程中無從傳達理念讓你煎熬。

4
你「想讓自己很紅」,又希望「會讓自己很愉快」。
趨時,你會永遠在該不該把東西給人看得念頭中度過每一天。自娛文章不一定能娛人,而把自娛文章修改成娛人文章的過程卻會讓你感到掙扎。所以你永遠有沒有發表的文章放在案頭。

你的成功便是:
你找到市場與自己的妥協點。要嘛你幸運找到一批就是愛看你自high文章的讀者,偏偏他們又一大群,讓你同時也可以紅;要嘛你學會了讓自己改變心態,寫很紅的東西就會讓自己快樂;要嘛更乾脆,一人當兩人,你同時寫市場取向的東西跟自己想寫的東西,後者可發表不發表,雖然一個頂尖的紅牌作家就算發表跑步日誌也能暢銷(對,就是村上某人)。

你的失敗便是:
你寫讓自己開心的東西讓市場無從接受,你寫自認可以紅的東西卻捫心自問寫得很痛苦,慘一點搞不好也不賣。

5
你「冀望傳達一些想法」,又希望「會讓自己很愉快」。
趨時,恭喜,基本上這是最容易契合的兩種相性。因為通常一個人覺得愉快的東西就是他想傳播的東西。

你的成功便是:
你寫你想寫的東西,稍微把裡面的論點寫得比較容易讓人看懂,拿出去,讓很多人讀到。他們學到東西,你則學到快樂。即使有可能不那麼紅,但你也達到目的了,不是嗎?

你的失敗便是:
有一天,你面臨一種難題,就是你想傳達的理念會讓你下筆困難。有些搞報導文學的作家,常因關注的議題過於灰暗鬱塞,當他們要揭露時,反而是無從下筆,因為一寫就會感到痛苦。能不能熬過這種痛苦,就端看個人造化。

6
你同時「想讓自己很紅」又「冀望傳達一些想法」又「會讓自己很愉快」,三項全拿。
真有這種通吃的選項嗎?有。
但這種作家都具備了一種能力,一種極度稀有的能力,那便是:能說服別人的能力。

一條優良的產線廠,可以產出現階段性能最佳的電子產品。但賈伯斯更進一步,他能說服所有人,大家認為的「最佳商品」不是最佳的。微軟不夠品味,IBM已嫌過氣,唯有蘋果方有品味。蘋果風潮於焉誕生。賈伯斯不是再賣東西,他是再灌輸大家,他比你還懂你自己的需求。這是說服他人的能力。
在藝術的世界更是如此。
在塞尚以前,世界已經不乏印象派的畫家,更不乏靜物畫的畫家;但塞尚的固色畫法空前絕後,他在說服畫界:把三菱鏡的變化瞬間畫下來的方法不夠美,我的新觀點才是最美。美不美,是個主觀的問題;但能說服他人認同的瞬間,賽尚的價值就出現了。
說服他人的能力相當神奇。
觀眾明明是為了被你取悅而來,最後卻成了被你教育,改變了自己。漢武帝並非是喜歡被譏諷才雇用了司馬相如,但司馬相如憑藉說服的能力,靠文章罵遍主子們也不會被砍頭,反倒留了個正氣輿論的名聲。

這種說服他人的能力,也同時是頂尖作家的能力。
當作家能說服讀者,他寫的書才是真正讀者需要的東西,而不是讀者以為他們需要的東西時,價值就更新了;價值更新了,理念就被傳達到了;當然,有了這一批擁抱新價值新理念的讀者,市場也就開了。
你愉快了,你傳達了,也理所當然的紅了。
這聽來自然像癡人說夢。不過,都有《阿特拉斯聳聳肩》,《狂人日記》,《家變》這樣的前例,通俗點又如金庸的新武俠,京極堂系列的另類推理,在想想這些作者後來的評價,你還能不相信,他們擁有說服讀者的能力嗎?
這是作家最大的成功。

但,這種能力可遇不可求。並非人人都愛被說教,尤其是高明到改變生命態度的說教。沒有這種能力,就貪求自己又要紅,又要有想法,又要能寫來自爽,這是不是太奢持了呢?當然,貪多嚼不爛,同時抱著三個念頭去寫,就算滿足了兩者也還是有一個漏洞,你很可能永遠都會處在不滿足的焦躁之中,嫌自己沒達到目標,而比其他類型的作家更容易鬱鬱寡歡。

7
你「會讓自己很愉快」。
趨時也沒啥好說的,就是寫自high。你想發表也可以,想不發表也可以,反正你是寫來自娛的。有人褒也可以,有人貶也可以,再強調一次,反正你是寫來自娛的。

你的成功便是:
你寫的過程讓你爽。

你的失敗便是:
你寫的過程讓你不爽。

這個宮格雖然有點粗糙,也不考慮外界的環境(想紅就紅啊?那誰都能當作家啦),只就作家自己的心態去看,就能一窺道:名道「寫作者」的職銜,自居或期許,其實隱含了一個人類對自己心靈愉悅的來源,極深層的觀點。



J.K·羅琳(J. K. Rowling)的一夕成名已是世紀傳說。


總歸來說吧。
如果你想成為一個「寫作者」,當你報著不對的心態,寫著不對的作品,你就不可能從這個職業中得到相對應的報酬。
可能你是個多金多名,卻盡寫一些自己不怎麼苟同東西的作家。而你重視愉快,於是你不再愛寫作了。
可能你是個在自己擅長題材上得心應手,該題材卻難有市場的寫手。而你想紅,於是你不再愛寫作了。
諸如此類。

當你期望自己能「寫作」,其實我們該問的是:你希望「寫作之後」獲得甚麼?
只有得到自己那個答案的人,才能找到自己在文壇的那位置。
當然,現實是很殘酷的,不是你想就能得到。
但,各行各業都一樣,搞清楚了自己寫作是為了甚麼,總是能令自己坦然一些,也熱情一些的。不是嗎?



(完)
2014,09,02 發表於噗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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