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發生在前天的事了。
大概晚上十點吧,整條忠孝東路的天空都在滴雨,我的車子無預警的在大安路口拋錨,輪子毀了,一停在路旁就爬也爬不動。我下了車掏口袋,想找道路救援的名片,才發覺自己出門沒帶皮包。
我馬上理解了當下的狀況:我在距離我每個住所都有半小時車程的地方,沒有車,沒有錢,落了難。
抱著一線希望,我把車擱在原地,徒步去延吉街的車行,問著最後一家燈光還亮著的車行,願不願意免費幫我修一次車,讓我回家拿錢明天還?結果當然是徒勞,沒有老闆會當傻子。沒辦法的我,只好打電話給住在南港的一個朋友,問他願不願意來東區一趟,借我錢回家。一小時後,朋友坐的公車抵達,此時已是晚上十一點半。
我們見了面。他說要借多少錢,我說先不急反正你來了,我先吃個晚飯。我們走到超商,本想在裡頭吃個五分鐘再出去淋雨,久別一聊,走出店門時已過了一小時---想當然爾,凌晨一點這個時間,捷運末班車這個選項也離我而去。
他說他要坐末班公車回家,問我要不要去住一晚,明早再想辦法。我一邊陪他走去公車站一邊思索,抵達站牌後,我告訴他我不想打攪他向來不太想給人打攪的家人。他問我怎麼辦,我說我會坐計程車回去。
末班公車走了。我則沒有上計程車。跟朋友暢談的愉悅感顯顯作祟,我開始了在東區的四處亂逛。
說是亂逛,其實目標都很明確。我走過圓環,繞到大道,走回圓環,繞進小道。走累了,走進誠品敦南店,拿了本標題順眼的新小說讀。讀不起勁,再出去晃,這次走得更遠繞著更長,在路旁粘雨的小椅歇息。剛剛覺得不怎樣的小說字句開始反覆在腦中發酵,又循原路走回誠品,重新拿起那本書讀。第三次走出書店時,天色亮了,捷運早已發車超過兩個小時。我帶著傘拿著錢,踏上早該在十小時前就要啟程的返家行。
現在想想,我實在有點犯傻:既然有計程車這選項,我大可以直接叫車回家,再拿錢給司機便是,何須如此麻煩?而且說實在的,這不算是什麼有意思的夜遊。東區走來走去都是那樣,我太熟悉的那些角落到了晚上並不會令我感到陌生多少。畢竟這些路,我早走了五六年。
然而我隱隱知道,這一晚跟以往不同。我其實不是想在雨中散步,而是想找個能握著傘遊蕩的理由。
我今天並沒有帶傘。傘是朋友拿來的。他跟我見面時,手上拿著兩把雨傘,什麼都還沒說就把傘遞給讓西裝早濕透了的我,雖然我電話裡從沒說我有沒有雨具。當我對他說謝謝時,他沒說什麼,只是收起另一把傘上車離去。但我知道他這一趟並不容易。他不會開車也不會騎車,沒有交通工具,往返東區與南港至少要花兩個小時,到家至少兩點跑不掉,而他平常的睡眠時間是晚上十點。他對我沒有深思熟慮計程車的選項就把他叫來什麼都沒說,對於我愚蠢的拉著他聊天而錯過班車也一言未發,只是默默陪我瞎搞了這一陣,然後帶著一把傘來給我。
我一直知道我是個自私的人。我很偏執,而且狡猾得認為偏執是不該被矯正的美德,最後就有如自私自噬。這兩個禮拜,我趕跑了不只一個本該能結交的人,更讓我知道我在他人眼中是什麼樣的存在。
對我這樣子的個性帶來的生活裡,卻還有個朋友願意這樣替我做些什麼,作著我不一定願意為他,或為他們做的事情,像遠征借錢,像忍住睏意,更像不用問就先帶把傘出門,以防朋友在未知之地淋濕的心思。遲鈍如我,也知道,什麼樣的事情是幸運而且該要感恩的。
儘管那一晚到後來已經沒有滴雨,我仍舊把傘握著好緊,絲毫沒有放手的打算。